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异议 商标复审 商标撤销 涉外商标
业务简介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不在变更之列,商标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的名称改变后,不能自动地继承其原有的某些权力,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后才能继续享有权利。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能够使商标注册人合法地使用其享有的权利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流程文件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2、商标变更代理委托书;
3、国内个人申请——变更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号,变更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内公司申请——变更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号,变更后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国外个人申请——变更前申请人护照复印件(需翻译为中文),商标注册号,变更后申请人护照复印件(需翻译为中文);
6、国外企业申请——变更前营业主体证明复印件(及营业主体证明的中文翻译),商标注册号,变更后营业主体证明复印件(及营业主体证明的中文翻译)。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5号天河新天地C座704室
联系电话:020-29862088 020-29847988
邮箱:www@ip.gd
微信:gd_ipr

联系广典

关注广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