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系统-办理流程
2016-06-30

 

专利费用减缓
 
1、减缓标准

 
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
减缓标准
100%
30%
15%
 
100%
30%
15%
申请费
900
270
135
 
500
150
75
实质审查费
2500
750
375
 
/
/
/
年费
1-3年
900
270
135
1-3年
600
180
90
4-6年
1200
360
180
4-5年
900
270
135
7-9年
2000
600
300
6-8年
1200
360
180
10-12年
4000
4000
4000
9-10年
2000
2000
2000
13-15年
6000
6000
6000
/
/
/
/
16-20年
8000
8000
8000
/
/
/
/

 
A、如果没有办理专利费用减缓备案,专利费用将适用上表“100%”的标准费用;办理专利费用减缓后,可以适用“30%”或“15%”的减缓费用;
B、专利费用减缓适用于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六年内的年费。
 
2、专利申请的提交
申请办理专利费用减缓的,需提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符合要求的,会获得“专利费用减缓备案号”;不符合费用减缓要求的,或者未办理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的,专利费用按标准费用100%收取。
在备案成功的该自然年度内,递交专利申请时,只需在请求书中填写该“专利费用减缓备案号”即可。
 
3、专利费用减缓备案
A、“专利费用减缓备案”的网址是:http://cpservice.sipo.gov.cn/
B、专利申请人可以自行注册并登陆备案;也可以在准备相关资料后,委托我方代为备案。
C、专利费用减缓备案是否成功通过,取决于专利申请人自身的纳税情况、资产规模、收入等因素。
D、专利费用减缓备案,审批时间约一个月,审批后在该自然年度内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每年10月1日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
E、需要提交的资料:
a、个人,要求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需要提交的资料为: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该复印件由个人签字。
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该证明中应该体现出个人的具体收入数额。
另提供该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联系地址。
b、企业,要求其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要提交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没有打印“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盖公章;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1、具体包括申报表复印件及封面;2、申报表复印件为税务机关盖章文件的复印件,封面应包括有企业名称、时间等信息;3、申报表及封面均盖公章;4、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5、去年成立的企业,也应提交当期的纳税申报表;当年成立的企业可以不提供纳税申报表。
另提供该企业的:企业全称、身份代码(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万元)、企业注册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c、事业单元、科研单元、大专院校、社会团体、非营业性科研机构,需要提交的资料是:
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果该复印件上没有打印“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另提供该单位的:单位全称、身份代码(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注册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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