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是否要办理商标分割?
2022-11-11






商标驳回一般分两种情况,全部驳回跟部分驳回,商标类别细分群组,有些群组之间互不类似,就会出现部分商品能通过审查,造成部分驳回的情况。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会提醒,申请人有权将商标分割申请,那是否有必要做分割申请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分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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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分割就是当商标申请遇到部分驳回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将予以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进行分割后由商标局先行公告,而将被驳回的商品分割为另一商标继续申请驳回复审。此举可以让商标已经进入初审的部分商品进入公告期,尽快核准注册,不会因为需要等待驳回复审的时间而影响其他商品的核准。





商标分割不止是在部分驳回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在商标异议、争议程序中,如果异议理由、争议理由仅涉及部分商品,则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可以分割商标,将未被异议或无争议的部分先行核准或排除在争议之外。商标分割虽然不能使纠纷彻底得到解决,但可以将纠纷所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亦有利于商标权利的稳定。





商标分割的做法优点很多,但也有它的“缺点”。商标分割后,申请商标会有两个商标申请号,一个是原来本身的申请号,一个是后面带字母A的,你可以理解为,从分割成功开始,这个商标已经变成两个独立的商标了,享受的权利跟普通商标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如果驳回复审成功了,申请人将拥有两个商标证书,随之而来的“缺点”就是维护成本增加了,以后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等费用就是两个商标的支出。





商标分割是为了让商标申请人的利益最大化,但不是一个必选项。申请人需要去衡量是否有必要将一个商标拆分成两个,时间成本跟维护成本,到底哪个更重要,申请人应根据自己需求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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